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要求,本机关编制了《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导引。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 一、主动公开 (一)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及市政府相关要求编制的《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门户网站(本机关网站www. bjwhly.com)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(详细办公地址:宝鸡市火炬路东段13号8楼)查阅。 (二)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机构当面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 公开网址:www.bjwhly.com 受理机构:行政办公室。 受理时间:除节假日外,每日为8:30-12∶00,14:00-17:30; 联系电话:0917-3306766。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政府公报、报纸、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 (三)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 二、依申请公开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 (一)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行政办公室; 受理时间:除节假日外,每日为8∶30-12∶00,14:00—18:00; 受理地址:宝鸡市火炬路东段13号8楼; 联系电话:0917-3306766; 传真号码:0917-3306766; 电子邮件:gwhjjfzj@163.com ; 邮政编码:721006。 (二)受理程序 1、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我单位门户网站上下载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,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 2、申请方式 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,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。 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 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受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。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 (三)申请处理 1)本机关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 2)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 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 4)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 5)对与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局投诉。 监督电话:0917—3308074,地址:宝鸡市火炬路东段13号8楼,邮编:721006。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政府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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